境外学历认证
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公约、他国有关法律法规所定义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资历证书。如果外籍人士办理中国的工作签证,如果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,应经我驻外使、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(学历)所在国驻华使、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。
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为:
(一)为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提供认证;
(二)为国(境)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,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提供认证;
(三)为国(境)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;
(四)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书。
办理流程
在中国驻外大使馆办理认证的流程和手续:
(1)首先文件递交当地公证员公证(公证员签字盖章);
(2)然后递交省政府认证(省政府认证公证员签名真实有效);
(3)最后中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(领事馆认证省政府盖章真实有效)。